近日,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法院执行二庭庭长路小锋带领执行法官胡立民、王海东及执行二庭部分干警,在该院法警大队的积极配合下,前往天津市、辽宁省营口市、辽宁省辽阳市进行千里执行,有效的维护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。
据了解,本次执行涉及多起案件,共需前往三个城市执行,为确保案件的顺利进行,执行二庭庭长在出发前做了详细部署,确定执行路线。4月10日上午8点30分,执行队伍准时出发。首先前往天津市西青区,该院执行的涉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等多个案子,需对其名下的在天津某电池有限公司的股权进行评估,因股权评估工作量大,所需时间较长本次执行活动中,路庭长及王法官协调评估公司和某电池公司进行协商,推进评估工作的快速进行;紧接着,执行队伍前往天津市滨海新区,对被执行人金某名下的房产进行现场查封和调查,为接下来的评估拍卖工作做好准备。然后执行队伍驱车五百余公里,前往辽宁省营口市,查询并查封了被执行人营口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土地使用权,并查询其工商登记等信息。
最后,执行队伍到达辽宁省辽阳市,对被执行人林某名下的房产进行现场查封,本案中,胡法官已委托当地法院查封了被执行人名下的房产,但被执行人林某仍拒不履行法律义务,故执行法官对该房产进行现场查封,准备对其进行评估和拍卖。
此次执行活动路途遥远,往返千余公里,执行干警不畏艰难,全心全意为人民着想,同时对法院今后执行工作的顺利进行打下了坚实基础,也对抗拒执行的当事人起到极大的震慑作用,维护了法律尊严,起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。